近期,一系列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即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软件版权登记网上办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正式生效、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等。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看以下内容。
2023年6月1日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试运行软件版权登记网上办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的《关于软件版权登记网上办理试运行的通知》(点击此处可跳转至原文)中提到,自6月1日起,申请人、代理人请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系统提示说明操作,在线填报登记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文件,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无需再向版权中心递交或邮寄纸介质登记申请材料。
6月1日之前在线提交的软件版权登记申请仍按原有方式办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件处理中心不再接收6月1日起寄出的软件版权登记邮寄申请材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天桥版权登记大厅将延长20个工作日,继续办理软件版权登记及查询的受理业务至6月30日为止。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9YvEWHfKQXeveMGcIInB5w
2023年6月1日起,《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正式生效
为了更好地实施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欧洲设立了统一专利法院,即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简称UPC)。2013年2月19日,大多数欧盟成员国签署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简称UPCA)。UPCA为单一专利制度铺平了道路,单一专利可以通过UPC同时在所有的批准国中执行,而不必通过个别国家的法院单独执行专利。UPC正式开始使用后,将会开展相关配套运作。
原文链接
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3/20230217.html
2023年6月1日起,《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正式施行
《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规定,获得省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将分别获得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届授予专利金奖不超过4项、专利优秀奖不超过8项。该评奖办法共分八章三十条,分别为总则、组织管理、申报与推荐、评审组织、异议及其处理、授奖和奖励、监督管理、附则八个方面内容。
原文链接
https://amr.hainan.gov.cn/szscqj/xxgk/0200/gkml/202305/t20230505_3410544.html
2023年7月1日起,《吉林省标准化条例》施行
《吉林省标准化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鼓励社会团体按照市场需求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支持社会团体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填补标准空白的团体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之间开展团体标准化合作,共同研制或者发布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等内容。
原文链接
http://www.jl.gov.cn/zw/yw/jlyw/202305/t20230517_2359314.html?device=app
2023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4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3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共十三个条文,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赔偿请求时效起算规则、非刑事司法赔偿请求时效起算规则、请求时效特殊期间扣除规则、请求时效中止、请求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等。上述条款立足司法赔偿实际,充分考虑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时是否存在事实障碍和法律障碍,合理确定请求时效起算日,并明确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不得主动适用请求时效,解决了一些存在争议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切实把“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00852.html
2023年6月1日起,《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实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网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了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明确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多环节的具体程序要求,并规定网信部门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二是完善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三是明确法制审核程序,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范围、审核机构、审核人员,明确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是明确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网信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是明确规定网信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期限以及结案的具体情形。
原文链接
http://www.cac.gov.cn/2023-03/23/c_1681211418907384.htm
2023年6月1日起,《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施行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已经2023年2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2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条件和备案要求,明确了标准合同范本,为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提供了具体指引。
原文链接
http://www.cac.gov.cn/2023-02/24/c_1678884830036813.htm?eqid=a16b2a52001541e30000000664278a2f
2023年6月1日起,《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生效
中国香港将于将于2023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中提到接受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申领牌照,新的监管规定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等安排,并将就新监管规定提供额外指引、其他实施细节,以及过渡安排的详情。
原文链接
https://www.sfc.hk/en/Rules-and-standards/Codes-and-guidelines/Guidelines
2023年7月1日起,《商用密码管理条例》施行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的修订对于推动我国商用密码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赋能数字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条例自1999年10月7日发布和施行以来,首次迎来修订,也是贯彻实施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密码法的重要举措。
其中提到,国家依法保护商用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从事商用密码活动,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国家支持商用密码科学技术自主创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等内容。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5/content_6875927.htm
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于2023年4月26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是规范和保障反间谍斗争的专门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提到,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应当保密。
原文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12488/201411/0295b4d987f2418b8137d53f1b9c311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