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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申报项目进行中:专利转化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驰名商标奖励......
2021-08-25
近期,各地区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其中包括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中国驰名商标奖励项目、知识产权资助等申报。
在此,华进知识产权整理汇总了部分地区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供高校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知识产权机构参考。
天 津
2021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驰名商标奖励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
【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21年经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认定,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本市民营企业。
2、2021年经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认定,首次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本市民营企业。
3、2021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批复的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本市民营企业。
4、申请奖励资金的民营企业必须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信用风险等级”为良好。
【奖励标准】
项目 | 标准 | |
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 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兼具上述两项的,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 |
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 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 |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 上年营业收入50亿元及以上的 奖励100万元 | 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上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下、10亿元及以上的 奖励90万元 | ||
上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5亿元及以上的 奖励80万元 | ||
上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 奖励70万元 |
原文链接:
http://fzgg.tj.gov.cn/xxfb/tzggx/202107/t20210726_5518072.html
上 海
2021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申报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31日前
【申报对象和条件】
项目 | 条件 |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 2、已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台知识产权政策,配备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具有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工作者或知识产权职称等证书),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3、园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同期本市平均水平的2倍,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10%以上,拥有有效商标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30%以上,近三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
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 1、经考核验收合格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当年参加验收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可同时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2、已构建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出台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或战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工作和商标品牌的指导服务,配备2名以上专业管理人员;近3年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年增幅不低于10%; 3、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信息等相关服务; 4、近五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
原文链接:
http://sipa.sh.gov.cn/tzgg/20210818/f6f18f4c22664b2cb55c34c0552d8699.html
广 东
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库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6日17:00前
【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1年度全国高校院所
在粤专利协同转化运用项目
主体 | 条件 |
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 1、必须拥有与企业共建实验室或共享生产线等协同式专利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拥有不少于10个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成功案例。 2、拥有开展园区“技术特派员”活动组织经验和相关人力资源,具有开展园区专利转化“特派员”精准对接活动的专家队伍、转化平台及相关企业资源。 3、应具备开展引入全国高校院所可转化专利来粤转化的相关经验和条件,拥有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项目不少于10个。 |
2021年度全国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
可转化专利信息服务项目
主体 | 条件 |
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 1、必须拥有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经验,具备为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分级分类专利管理服务方面相关经验源,具有20个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专利转化成功案例。 2、具有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基础条件,承担过省级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承接项目不少于2个。 3、应具备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具有专利技术分析、技术团队挖掘、法律等综合性人力资源基础。 |
2021年度高校院所
专利技术对接中小微企业促进项目
主体 | 条件 |
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可联合不超过3家机构申报 | 1、必须拥有与高校院所或中科院系统专利转化合作项目,具有30个以上重点产业专利转化成功案例;具有承接省级中小微企业推送专利导航、专利信息分析及价值评估等项目经验,承接项目不少于2个。 2、具有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工作经验,具备提供专利技术信息供给、技术团队信息筛选推荐等数据库建设能力,拥有20次以上专利技术或团队精准对接服务经验。 3、应具备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具有专利技术分析、技术团队挖掘、法律等综合性人力资源基础。 |
2021年度广东省涉外中小微企业
专利转化对接项目
主体 | 条件 |
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与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联合申报 | 1、必须拥有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实践经验,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和技术转移经纪人培训活动不少于10场。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专利尽职调查、专利预警分析、企业微导航等知识产权项目承接经验,承接项目不少于2个。 2、拥有开展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项目的实践经验和人力资源基础,拥有涉外知识产权(包含涉外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律师、管理咨询顾问)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国际技术转移经理人及技术转移经纪人不少于20人。 3、应具备涉外企业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具有专利技术分析、技术团队挖掘、法律等实践经验和基础。 |
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微企业
专利评估公益服务项目
主体 | 条件 |
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相关协会 | 1、必须拥有知识产权评估实践经验,具有50个以上专利价值评估案例;具有参与知识产权公益性评估服务经验。 2、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为不少于5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环节的专利权价值评估的专业能力和基础。 |
原文链接:
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491698.html
江 苏
南京市:2021年度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9日18:00前
【申报对象和条件】
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主体 | 条件 |
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 1、专利管理能力强。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转化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相对完善,配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从事专利转化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 2、专利创造产出高。近3年内,申报单位年均专利授权量超过150件或者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50件; 3、专利转化基础好。近3年内,申报单位年均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实施专利超过30件或者金额超过1500万元。 |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计划项目
主体 | 条件 |
江苏省内园区(国家级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择优推荐2个。 | 1、产业特色鲜明。园区被省、市确定为重点产业链所在地区,并制定出台了相关重点产业发展规划; 2、带动作用突出。相关产业链“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优势企业”等重点企业落户园区,配套中小企业集聚,产业链相关企业总数超过50家; 3、管理机制健全。园区建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资金纳入园区财政预算,专利产出水平较高,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
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支撑计划项目
主体 | 条件 |
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 1、基础条件强。具有能够支撑面向全社会开展相关服务的软硬件措施,以及相对稳定且全面的基础数据来源和稳定的资金支持,服务团队专业且不少于10人; 2、服务业绩优。具有三年及以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良好业绩,在本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信用记录好。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原文链接:
http://amr.nanjing.gov.cn/gkml/202108/t20210813_3102274.html
苏州市: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三年复核奖励申报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30日前
【申报对象和条件】
截止2021年6月30日,各区通过贯标第三方认证三年复核的企业
(已获得2017年度市级贯标认证奖励的企业除外)
【奖励标准】
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与信息分析利用、知识产权投融资、贯标等,通过政府购买贯标绩效评价服务等途径,免费为企业进行贯标工作实地考核检查;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的贯标认证费、年审费和第二次复核费等合计费用,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原文链接:
http://scjgj.suzhou.gov.cn/szqts/tzgg/202108/67e36da5f2d945dba844fb827441dcdc.shtml
重 庆
2021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0日前
【申报对象和条件】
重庆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无严重失信行为。
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可与上下游产业链或申报技术领域相关联的高校、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高校、院所等机构作为申报主体,须同时联合市内企业共同申报。鼓励申报主体联合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奖励标准】
市级财政给予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5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并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给予40%的财政经费支持,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财政经费。
原文链接:
http://zscqj.cq.gov.cn/zwxx_232/tzgg/202108/t20210813_9580173.html
2021年度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31日前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主体为企业,鼓励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联合申报,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
申报对象 | 条件 |
企业 | 1、重庆市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行为;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较强的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需求,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相应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3、同一项目未获得过我局其他项目的资金支持。 |
合作单位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拥有项目所需的知识产权专业能力、人力资源及项目经验 |
【奖励标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资助。
原文链接:
http://zscqj.cq.gov.cn/zwxx_232/tzgg/202108/t20210811_9570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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